Category Archives: 中醫學習

重訂通俗傷寒論-調理諸法

第十二章‧調理諸法

第一節‧病中調護法 (新增)

【榮齋按】本章原作只有瘥後調理法,而不提及病中調護法,在編述方面是脫節,在事實方面是缺點。 須知疾病與調護,為醫療過程中一個重要關鍵,醫藥療效之顯著與否?與調護的合理不合理有密切關係。中醫文獻記載,因失於調護而造成事故的例子,是不少概見 的。例如《冷廬醫話》載︰秀水王氏子患身熱、咳嗽、由于不忌風冷和飲食,結果致疹發不透,胸悶氣喘而死,這是一個事實。另一方面,譬如感寒病熱,服發汗 劑,若病家不善調護,或因覆被太多,致藥後大汗淋漓,病反熱高;或因服藥之後,仍食葷腥油膩,熱不得退;在病家尚以為醫生辨証不確,用藥失當之故,而不知 其症結是在病家之失於調護。 祖國護病學說,在張仲景時代是很講究的。例如︰服桂枝湯後的“將息”和“禁忌”,經常關心服藥後的病理回應和藥理回應等;已具備了護病學的基礎。後此各家 醫書,不重視這個方法,認為它是醫療工作中的附件,僅列入“保生”“慎疾”一類文字中,缺乏有系統的敘述。現下我把近人關於護病方法的文字摘錄三篇,取其 通俗易曉,避免高深的理論,並附入西醫護病學若干則,取長補短,以資互相參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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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訂通俗傷寒論-傷寒壞証

第十章‧傷寒壞証

第一節‧傷寒轉痙

【因】痙者、強直反張之象。以其筋肉牽引。身體強直也。傷寒有變痙病者。項背強是也。太陽中風。 重感寒濕則變痙,或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。余謂痙即腦筋病也。如《金匱》所謂痙病者。身熱足寒。 頸項強急。背反張者,乃脊髓之腦筋病。《內經》骨空論。所謂督脈為病。脊強反折是也。惡寒時頭熱面赤。獨頸動搖。卒口噤者,乃頭巔之腦筋病。《難經》所謂 督脈為病。病脊強而厥。《內經》所謂厥成為癲疾是也。徐靈胎云。諸痙項強,皆屬於燥。諸暴強直,皆屬於風。燥乃太陰燥金之氣。風乃厥陰風木之氣。大抵氣血 虛弱。有火有痰。陳無擇云。人之筋脈。各隨經絡結束於身。血氣內虛。 筋失所養,則風寒濕熱之氣乘之則痙,或七情六欲內擾。均必挾痰火而後發痙。吳鞠通曰:痙症必兼風而後成。風為百病之長。六淫之邪,皆因風而入。其強直、背 反、螈 之狀,皆肝風內動為之也。 吳雲峰云。痙症體勁直而背反張。頭搖戴眼。筋之病也。原其所因。多由亡血。筋無所榮。故邪得以襲之。 所以傷寒汗下過多。與夫病瘡人,乃產後致斯疾者。概可見矣!景岳云:其病在筋脈。筋脈拘急。所以反張。其病在血液。血液枯燥。所以筋攣。仲景以汗下為言。 謂其誤治亡陰所致。如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。風家下之則成痙。瘡家發汗亦成痙。蓋發汗必傷血液。誤下必傷真陰。陰血傷則筋失所養。 反張強直之病。勢所必至也。無擇謂氣血內虛。邪客為痙。斯言不無有誤。若其所云,則仍是風濕為邪,而虛反次之。不知風隨汗散,而既汗之後。何複言風濕。 隨下行,而既下之後。何反致濕。豈誤治之外,必再受邪而後成痙。無邪則無痙哉。喻嘉言云。小兒體脆神怯。外感壯熱。多成痙病。後世妄以驚風立名。有四証生 八候之說。實則指痙病之頭搖手痙者。 為驚風之抽掣。指痙病之口噤腳攣急者。為驚風之搐搦。指痙病之臥不著席者。為驚風之角弓反張。 幼科翕然宗之。病家坦然任之。不治外淫之邪。反投金石冰麝之藥。十中九死而不悟也。又如新產婦人。血室空虛。外感襲入而成痙。仲景之所明言,乃輒稱產後驚 風。妄投湯藥,亦千中千死。俗醫謂產後宜溫之說。最足誤人。產後外感。生化東加荊芥穗之方,亦最足誤事。余歷年臨証。竊見產後病寒者。十中二三。病熱者。 十中七八。輕年少婦。肝陽盛者。尤易病熱。時醫罔不誤治。輕則煩悶不寧。重則痙厥殞命者。比比然也。張石頑云。痙病有不因誤治者,必陰虛血少之人。不能榮 養筋脈。 以致筋攣僵仆。如產後之去血過多。衝任竭也。瘡家之血隨膿出。營氣涸也。小兒之有此者,或以風熱傷陰,或以汗瀉亡陰。遂為慢驚。總屬陰虛。蓋精血不虧。雖 有邪干。斷無筋脈拘急之病,而病至堅強。其枯可知。故治此者,必以氣血為主,而邪甚者兼治邪。若邪微者。不必治。蓋此証所急在元氣。元氣複。血脈行,則微 邪自不能留。何足慮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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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訂通俗傷寒論-傷寒夾証

第九章‧傷寒夾証

後漢張仲景著《傷寒雜病論》。以傷寒二字。統括四時六氣之外感証。以雜病二字。統括全體臟腑之內傷証。外感時病者。言其病從外受。非專指正傷寒也。 內傷雜病者。言其病從內生。非但屬虛損病也。傷寒最多夾証。其病內外夾發。較兼証尤為難治。凡傷寒用正治法,而其病不愈,或反加重者,必有所夾而致,或夾 食,或夾痰,或夾飲,或夾血,或夾陰,或夾哮,或夾痞,或夾痛,或夾脹,或夾瀉,或夾痢,或夾疝,或夾癆,或夾臨經,或夾妊娠,或夾產後,必先辨明因証。 刻意精別。用藥庶無差誤。故前哲善治傷寒者。其致力雖在雜病未研之先,而得心轉在雜病悉通之後。不親歷者不知也。臨証不博者更不知也。其証約計十六。條治 於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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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訂通俗傷寒論-傷寒脈舌

第六章‧傷寒脈舌

脈舌已詳前論總訣之中。茲又一再叮嚀。重語以申明之者。誠以切脈辨舌。為臨証斷病。醫生行道之必要。証有疑似憑諸脈。脈有疑似憑諸舌。前論只詳六經 脈舌,而切脹則診法若何。部分若何。常脈怪脈若何。辨舌則形質若何。苔色若何。真苔假苔若何。未曾一一申論。故特分切脈舉要。辨舌舉要兩道。以作臨病之指 南針。然脈理精微。 心中易了。指下難明。舌色顯著。既能目睹。又可手捫。辨舌較切脈為尤易。舌色之確切。究不同脈理之微茫。但其苔之易於變化。較脈象為尤速。即假苔染苔,亦 必細觀而詳問。故臨証切脈辨舌。全憑活法推求。可意會不可言傳。經驗多。心思細。自能得診宗三昧。今試晰。言其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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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訂通俗傷寒論-傷寒診法

第五章‧傷寒診法

凡診傷寒時病。須先觀病患兩目。次看口舌。以後用兩手按其胸脘至小腹。有無痛處。再問其口渴與不渴。大小便通與不通。服過何藥,或久或新。察其病之端的。然後切脈辨症。以症証脈,必要問得其由。切得其象。以問証切。以切証問。查明其病源。 審定其現象。預料其變症。心中了了。毫無疑似,始可斷其吉凶生死。庶得用藥無差。 問心無愧。慎毋相對斯須。便處方藥,此種診法。最關緊要,此余數十年臨症之心法也。試舉其要以析言之。

【榮齋按】本章以全身檢查的方法,來觀察疾病;然尚有“察耳鼻”一法,亦屬重要,茲從戈存橘傷寒補天石錄入。戈氏說︰“傷寒耳聾,屬少陽, 宜和解。久病耳聾、屬氣虛,元氣恢複,耳自聰也。傷寒耳聾為常例,但舌卷、唇青、囊縮、耳聾者,為難治。耳黑枯燥為腎敗,蓋腎開竅於耳也。少陽之脈絡耳 中,凡耳聾、耳痛、耳腫、皆屬少陽風熱。如病患鼻色青者,主腹中痛;若冷者死。微黑者,有水氣。黃者小便難。白者屬氣虛。赤者屬肺熱。鮮明者有留飲。鼻孔 乾燥,必衄血。鼻燥如煙煤者,屬陽毒。鼻孔冷滑而黑,屬陰毒。鼻塞濁涕屬風熱。鼻流清涕屬肺寒。鼻孔癖澀屬肺熱。其中,“黃者小便難”“白者屬氣虛”“鼻 燥如煙煤者為陽毒”這幾句,對病理機轉說得不夠明白,特作如下解釋︰根據文獻記載“鼻燥色黃為積熱溺澀”,是小便難由於積熱所致;“鼻色白主吐瀉傷脾”, 是虛由吐瀉所致;“鼻如煙筒主熱傷肺臟及驚中危症”,則知所謂“陽毒”者,就是熱傷肺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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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訂通俗傷寒論-氣血虛實

第四章‧氣血虛實

凡勘傷寒。既明病所之表裡。病狀之寒熱。尤必明病患之氣血。病體之虛實。《內經》云:精氣奪則虛。邪氣盛則實。竊思精賅血液而言。氣賅陰陽而言。盛 與衰為對待。不曰衰則虛,而曰奪則虛者。知其必有所劫奪。而精血精液陰氣陽氣乃虛。劫奪者何。非情志內傷。即邪氣外侵。故《經》曰邪之所湊。其氣必虛者。 蓋謂邪湊氣分則傷氣。邪湊血分則傷血。氣血既傷,則正氣必虛。醫必求其所傷何邪而先去其病。病去則虛者亦生。病留則實者亦死。雖在氣血素虛者。既受邪氣。 如酷暑嚴寒。卻為虛中夾實。但清其暑散其寒以去邪。邪去則正自安。若不去其邪,而先補其虛,則病處愈實。未病處愈虛。以未病處之氣血,皆挹而注於病處,此 氣血因奪而虛之真理也。醫可不深思其理而漫曰虛者補之乎。然間有因虛不能托邪者,亦須略佐補托。如仲景《傷寒論》中。輕則佐草、棗。佐草、米。重則佐芍、 草、棗,或佐參、草、棗之類是也。茲姑不具論。第論氣血。氣有盛衰。盛則實。衰則虛。血有虧瘀。虧則虛。瘀則實。析而言之。有氣虛。有氣實。有血虛。有血 實。有氣血皆虛。有氣血皆實。有氣虛血實。有氣實血虛。有氣真虛而血假實。有血真實而氣假虛。試舉其要而述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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